第四千七百一十三章 踏歌卷血(1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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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破劫剑刺死的怪物们,并不会直接化为血雾碎片,透雷荧吸取血气的效率自然也就低了无数倍。

要是继续这样下去,王欢大概率会被活活拖到虚脱。

无奈之下,王欢只好同时运起自己的左臂,机关炮锤出手,疯狂殴打面前每一个能够看到的怪物。

无论它们是否已经被破劫剑点杀,总之都打成碎片叫给透雷荧吸收再说!

就这样,拳头和长剑并举,一路踏血碎肉前行,硬生生的在怪物群中杀出一条深刻的血壕,朝怪物们团团保护的核心区域靠近过去。

王欢长剑随手而出,点出万点寒芒,同时周身也席卷出一片蓝光,诛仙剑阵起!

诛仙剑阵仓促而发,没有阵枢的情况下,杀伤力那几乎就是零。

但是耀眼的剑芒可以很好的遮挡视线,叫一群怪物嗷嗷怪叫,看都看不清楚王欢到底身在何方。

甚至不少头脑简单的怪物们被遮蔽了双眼,本能的就开始扑咬身边一切能够碰到的东西,一时间互相撕扯,互相啃咬,好不热闹。

这场面看似王欢占尽上风,但其实他心中却是知道不妙啊。

安心羽,就在那里。

而菱香则是死死的抱住王欢脖颈,居然笑容满面。

破劫剑到底比不上屠魂刀的击杀效率,屠魂刀刀招虽然看似简单粗暴,但是一扫就是一大片。

一刀砍下去,砍死的那可不会仅仅只是一头怪物。

而破劫剑一剑散出万千寒芒,看似精妙,但任何一头怪物都要吃上王欢起码三到四剑才会真的被杀死。

这样一来,王欢手腕不断抖动,抖出剑花伤敌,体能真源消耗对比起屠魂刀来,那效率可不是低了一点半点。

而且被屠魂刀击杀的怪物会化为血雾,瞬间就能被透雷荧吸收,纳入王欢体内回复他的真源和体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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