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4章 攻击无效(1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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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一个魂器,一个已经得到了部分的能量能够脱离日记本的形态离开了这个日记本。

在汤姆发现自己被郑凡玩弄于鼓掌之中的时候,汤姆就知道了,自己不可能让这个人打开密室。

甚至……

不可能将这个人作为自己的依代,因此他鼓足了力气,从郑凡的房间里面跑出去,然后找到了另一个人——金妮。

金妮在原著里面是卢修斯将日记本放到了她的篮子里面,然后导致了金妮接触到了还是汤姆的伏地魔。

但是卢修斯是选择了这个天真的姑娘的,而且他选择她并不是毫无理由,汤姆和郑凡不一样,他不知道所有的剧情应该怎么发展,但是他就是和原著一样,选择了这个小姑娘。

汤姆自以为自己见过很多人。

不管是作为魂器的自己,还是作为本体的伏地魔,都应该是见过很多人才是。

因此他知道,自己对于人的看法,应该是没有任何的问题才对。

直到……

遇见了郑凡。

选择了纯种的巫师而不是泥巴种这一点,让所有人都觉得和伏地魔讨厌泥巴种的特征有些不符,但是既然讨厌的话,更加不可能将自己的“依代”选择泥巴种吧。

从金妮的口中,汤姆知道了更多关于郑凡的事情,跟不用说之后郑凡将自己从金妮的手中夺走,更加是获得了金妮的爱慕这一点,让已经逐渐恢复了能力的汤姆,已经脱离了“日记本”而看在了眼中。

他当时就知道自己是必须要逃跑的了,如果不逃跑的话,自己也就只有一个下场。

于是……

汤姆逃跑了

一开始汤姆认为郑凡只是一个有着极高的天赋,但是没有人在意,甚至因为天赋而被人排挤的斯莱特林的小男孩而已。

但是在郑凡身上展现出来的一切,都不仅仅只是“小孩子”能够用来形容的了。

他就像是一个深不可测的深渊,直接将汤姆这个老油条给吸入了进去。

汤姆第一次见过……这样子可怕的小孩子,虽然说早熟的孩子很多,但是郑凡这样子的,倒是从未见过。

不管是谋略还是能力,都高出正常的孩子太多了,特别是那种决心以及野心,也超出了“孩子”的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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