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二八章 太监做不做(2 /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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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承志在其中的心思昭然若揭:这是为了钱,连命都快不要了。

更遑论他在泾州做的那些事:一州刺史、皇室内戚都敢擅杀,简直是狗胆包天!

所以元恪才觉的惊奇:既然李承志有胆又爱财,为何就能做到一文不贪?

思来想去,也只能归于秉性使然!

元恪自然而然的就想起了奚康生、高猛,并泾州官场、士林、民间等对李承志的评价。

也是奇了,运进宫里的钱,竟一个铜子儿都未差?哪怕是卖了一斤冰,李承志的账目竟都做的清清楚楚?

这行径真就就跟发凤毛麟角似的?

不是皇帝不相信臣子,也不是他想的诛心,而是世风如此:莫说元悦、元雍,哪怕将刘芳,崔光这样的臣子派去操办此事,最后少个一两成也是绝无问题的。

李承志倒好,生怕沾了一文钱的干系,朕就会砍了他的头似的,如避蛇蝎?

要说李承志不爱钱?

心怀庶民,知百姓疾若,有赤子之心,德厚流光……这是奚康生,并受过李承志恩惠的那些人的评价。

才华横溢,出口成章,博学多才,允文允武。但目中无人,桀骜不驯,咨意妄为,极是无礼……这是高猛,差点没被李承志把肺气炸。

还有诸如:阴险狡诈,奸滑刻薄、笑里藏刀,反复无常……想来,这些应该是被李承志得罪过的人,比如安定胡氏!

若只是听闻,元恪自然不会在意。毕竟各花入种眼,仁者见仁,智者见智。同样一个人,在万人心中则是万种面目,实属正常。

但让元恪感觉诡异的是,传闻中的这些品质,好似李承志的身上都有?

看他为了卖冰,废了多少心思?

生怕朕眼红他的营生,怕被收为官有,竟蛊惑着朕把原本赐与百官的冰卖给了和尚?

一想到数百朝臣得知这个消息后,表情会有多精彩,元恪就无比的期待。

要说李承志胆小?

扯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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