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赌(2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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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是蛋疼!

因为他几乎被景虎姐给秒杀了啊!

明明是那么短的太刀,在长尾景虎的手里,却好像攻击范围比他的长枪更长一样,只是一个照面,长尾景虎就逼得本庄繁长弃了长枪,拔出等长的太刀来与景虎姐对战。

但乒地一下,本庄繁长的太刀就短了半尺。

再乒地一下,本庄繁长的太刀又短了半尺。

“本庄繁长!接受吾毘沙门天的审判吧!”

一阵刺耳的金属摩擦声之后,景虎姐拔出了爱刀小豆长光,裹着白色头巾、形似阿拉伯的她此刻只令本庄繁长感到恐惧。

吊诡了!

明明长尾景虎这个妞儿长得这么漂亮,这么秀气可人+英气逼人+风姿飒爽,怎么现在一点也不口耐,反而让人恐惧!

本庄繁长吞了口唾沫——是因为恐惧不是因为垂涎三尺——横着枪、硬着头皮迎面冲了上去。

再乓地一下,本庄繁长的太刀只剩下半尺长。

最后乓地一下,本庄繁长的太刀只剩下一个刀柄。

——《论一骑讨中持有名刀的重要性》。

本庄繁长欲哭无泪,被景虎姐用刀背从马上刮了下来,在他从马背往下坠落的过程中,景虎姐还不忘痛打落水狗——阿布,痛踹落马贼,一脚把本庄繁长重重地揣进了路边的一个小水坑。

都说一寸长一寸强,使用骑枪的本庄繁长VS使用太刀的景虎姐,理论上应当占据很大的优势,但两人的一骑讨却呈现出一边倒的态势。

当然不是景虎姐倒,而是本庄繁长倒。

本庄繁长连日来在战场上冲杀驰骋,除了芦名家第一勇将穴泽俊光能跟他过两招之外,再无敌手。

连日来的无敌让他有些飘飘然,以为自己真的天下无敌了。

——还大言不惭地说要把长尾景虎这个妞儿抢过来当小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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