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百零七章 《回家》(1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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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已经在准备了,详细的准备这个广告的策划以及创意之类的。”燕子老老实实的回答道。

林木琢磨了一下,“让他不要准备了,通知他到公司来。”

“哦,不,下午再过去,我准备一下。”

燕子对于林木一直都是无条件的相信和服从,只要他的话不是有太大的问题,多是如此,这一次也不例外。

……

其实在开拍之初的时候,林木就没少和汤维关于电影的成片和最终的故事架构聊,再加上在拍的过程中,宁皓和江文也都提出过一些自己的意见。

最终的结果呢,再参考一下林木给出的最终分镜,其实汤维已经有了一个大致的轮廓的,并不会跑题。

再者,虽然很多这故事有点不是很符合主流的套路,但是其故事还是温暖的,而且故事的最终结果也并没有违反我国对于涉及法律一类故事的范畴。

日子就这么在忙与不忙这么两种诡异之间的状态之间一点点的过去。

一直到元旦的前一天,燕子的电话来了。

挂掉了电话之后,林木沉吟了片刻,公益广告,还是央视的,主打春节的,其实这个也蛮简单的。

因为在林木的脑海里记得央视曾经出过这么一个公益短片的。

整个故事被分了四个小节,一个是在宝岛离家63年的老人回归魔都和家人团聚,第二个则是在外打工的儿子带着自己的女友千里迢迢赶回家结婚过年,第三个是在外支援非洲贫苦建设的大学生万里之遥回国,第四个则是南方羊城那边的巴蜀和贵州的打工的人们骑摩托车回家。

当初这个广告号称最大手笔的公益广告,并且播放的时段也是整个央视最为宝贵和收视率最高的时间段,号称感动十三亿人。

如果要拍关于春节的公益广告,这个绝对是当仁不让的。

公司真的接到活了,央视的公益广告,工作室那边去和其他一共十三家公司一起竞标,没想到居然拿到资格了。

资格只是一个资格,除此之外,他们现在要拿出一个详细可行的计划出来,递交央视,过审,然后就可以开始拍摄了。

这让林木觉得很讶异,毕竟这玩意怎么说呢,广告这方面其实一直都是和电影电视丝毫不沾边的,虽然说很多电影电视导演以前都拍过广告,但是那也只是以前而已。

广告和电影是完全两种不同的结构故事体,从某种意义上来说,这个比电影还要难一点。

林木在知道了消息之后,琢磨了一下,“现在肖扬在干嘛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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