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章 条件(3 / 4)

加入书签

“我的歌不卖。”朱子清干脆的说道。

一旁正用羡慕的眼光看着朱子清和偶像侃侃而谈的冯正元,突然听到舍友拒绝了偶像的请求,顿时急了,不停的给他使眼色。

郭嘉兴也是一愣,哪怕这种被人拒绝的情况他遭遇过不少次,依然露出了失望的表情。

这次演唱会对他来说意义非凡,《朋友》这首歌他也有重要用处。要不然也不会这么着急的当面洽谈这个问题。不过既然人家明确表示不卖,他也不会强求。

其实有没有这首歌并不影响自己的计划。有它只是锦上添花,让事情变得更加完美而已。看来老天没有成人之美之心。

版权人把版权交给机构运作,由机构收取版权费再分还给他们。这样能免去大家很多不必要的麻烦。

演唱会上翻唱别人的歌就必须获得版权人许可,否则就是违法。不只是演唱会、商演等活动,选秀节目演唱别人的歌曲也要付费。

超女、快男等选秀节目里。选手演唱的歌曲芒果台都已经事先付过版权费了。反面例子是第一届《好声音》就因为不尊重版权,被人告上了法庭。

一般慈善演唱会亦需要付版权费,但可扣除部份税项,所以收费比较便宜。当然,如果和版权所属人协商好之后,也可以免费只用。前提是必须获得版权所有人同意。

版权费可不用每次计算,而是一年内付一个数目,歌曲就可无限次使用。

他正准备表示遗憾,朱子清提前一步语出惊人的道:“这首歌不卖,但可以免费给你使用。永久免费。”

郭嘉兴再次愣了一愣,不过他什么风浪没见过,深知天上不会掉馅饼。收敛了笑容,谨慎的问道:“不知道朱先生有什么要求。”

朱子清没有回答,而是转身对着人群一招手:“贝儿你过来。”

正伸着小脑袋不停往里瞅的林贝儿愕然的指了指自己的鼻尖,意思是‘你在叫我’。看到朱子清点头,她才走了进来。

郭嘉兴想在演唱会上翻唱朱子清的歌曲,就必须获得朱子清的许可。只是朱子清不是娱乐圈的人,他没有把版权交给任何中介机构运作。想用他的歌,只能找他本人谈。

尽管以前朱子清忽略了这几首歌的版权问题,可并不代表他不知道版权的重要性。一经郭嘉兴提醒,马上就意识到了这个问题。

不过他自己并不准备走上前台当明星,这几首歌放着也是放着。拿出来卖点钱也是不错的选择。正准备答应,眼光不经意间却看到了门外人群里的林贝儿。

估计她也听到了‘郭嘉兴找朱子清约歌’的传闻,跑过来看个究竟。此时她正探着脑袋往门里面看。

看到林贝儿,联想到刚才郭嘉兴说要开演唱会,一个主意顿时冒了出来。

↑返回顶部↑

书页/目录

都市言情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