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六十五章 同名(3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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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问道:“我的老天爷福尔摩斯先生,你怎么知道这么多我的事?比如,你怎么知道我干过体力活?那是像福音一样千真万确,我最初就是在船上当木匠的。”

“我亲爱的先生,你看你这双手,你的右手比左手大多了。你用右手干活,所以右手的肌肉比左手发达。”

标题:《红发会》四颗星,福尔摩斯五颗星。

内容:很多人看到这个标题会很奇怪,这明明是同一篇文章,为什么会出现两个评分。别急,听我细细道来。

《红发会》的故事其实很简单,毕竟只有两万多字,也写不出太复杂的故事。结构也非常简单,不停的用各种信息误导读者,把读者引入歧途,然后在结尾来一个大颠覆。这是推理界最常用的手法,也是最经典的手法。

在这部书里作者没有采用《嫌疑人》的那种颠覆手法,而是着重了传统。但尊重传统不意味着写的不好。恰恰相反,这个故事非常的精彩。

不看到结尾,绝对猜不到真相。真正精彩的是,这种结果不是作者刻意布局故弄玄虚。而是根据人物性格和故事发展一步一步推倒出来的,看上去合情合理。能做到这一点非常不容易。

就冲这个名字,他对这部书就多了百分之二十的好感。

继续往下看:

果然,故事的主角就是夏洛克.福尔摩斯。夏洛克.罗宾兴奋的想到,既有猜中真相的成就感,又有和主角同名的欣喜。

写书用第一人称,而主角却不是第一人称,真有意思。

人就是这样,一旦喜欢上了,什么都是优点。不喜欢了,看什么都不顺眼。

为了不泄露剧情,内容我就不在多说。只能说这个故事最少四颗星。

真正让我心动让我着迷的是这部书的主角夏洛克.福尔摩斯。区别于其他推理小说重剧情轻人物描写的写法,这部书对主角福尔摩斯进行了着重刻画,让人误以为他就是一个活生生的人,而不是一个虚拟人物。

我节选了一段不影响整个故事的小片段给大家感受一下主角的魅力:

“他干过一段时间的体力活,吸鼻烟,是个共济会会员,到过中国,最近写过不少东西。除了这些显而易见的情况以外,我推断不出别的什么。”

杰贝兹·威尔逊先生在他的坐椅上突然挺直了身子,他的食指仍然压着报纸,但眼睛已转过来看着我的同伴。

越往下看,口中低估的声音就越小了,最后没声了,只是专心致志的看着手中的杂志。

看推理小说不能太快,也快不起来。所以短短两万字的一篇故事夏洛克.罗宾整整看了四个多小时。

“漂亮,这是一个漂亮的故事。尤其是最后颠覆性的结尾,实在太漂亮了。”夏洛克.罗宾重重的一拍大腿失声说道。

不行,我要做点什么,要不然就太对不起这个故事了。

这样想着,他打开电脑登上了最经常去的推理爱好者交流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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