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 淫不破义(3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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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氏泪流更急。

无需多言。这便将怀中玉人,横陈榻上……

司隶校尉府。

河南尹何苗、司隶校尉袁绍、洛阳令司马芳,三人正襟危坐,三府会审。

事实上。内官大案,本轮不到河南尹何苗,与洛阳令司马芳。

陛下曾言。汉宫之内,如何能容下二皇商,贱买贵卖。换言之,何后出身市井商贾,尤善利益交换。比陛下亦不逞多让。所谓货比三家。

为防万一,何后需做万全准备。

何后心中最可信赖之人,唯大将军何进一人。然何进出身屠户,虽有袁绍等一众属臣鼎力相助。奈何受自身所限,未必能成大业。正如此时纳妾,智者不为也。即便大将军集九州之力,力压蓟王,辅佐侄儿登临帝位。却未必能再胜深宫内宦。若真如前大将军窦武,诛宦不成,身死族灭。那时,为保独子皇位。何后势必要引蓟王入朝,总摄朝政。再清君侧,诛尽大宦官。

于是两头下注,自是必然。亦是上上之选。

蓟王当面,何必谈钱。至于地位,蓟王也早已位极人臣。于是,美色便成了何后最后的手段。且屡试不爽。

按我朝惯例。凡遇大案,应由掌天下刑狱之廷尉,掌纠弹百官之御史中丞,及掌监察京师七郡之司隶校尉,“三法司”共同审理。称“三司会审”。

三司会审,自汉而始。

只因王美人,乃是永安宫赴宴后,毒发。永安宫独立于南北二宫之外,属离宫别苑。再加皇后亲下诏令,命河南尹主持会审。故何苗无奈,唯有硬着头皮,迎难而上。拉来审案颇有建树的洛阳令司马芳,并司隶校尉袁绍,协审此案。

须臾,便有洛阳县属吏,飞奔来报:“报,射罔之毒,出处已寻!”

“毒藏何处?”何苗拍案而起。

蓟王越恪守臣节,何后便越发肆无忌惮。只因何后心如明镜。蓟王无论如何,也不会越雷池一步。破了她身上的守宫之迹。

既如此,还有何所患。正反美人计,但用无妨。

寝室内,见三妃暗自垂泪。刘备一声叹息。翻身下榻,将何氏拦腰抱起。

“夫君……”四目相对,何氏珠泪滚滚。她如何能想到,与自己相伴长大的长姐,竟如此恬不知耻。

“无妨。”刘备柔声安慰:“夫君终归未曾让她占着便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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