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0 不义不亲(2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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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前大汉一藩,一国济天下。国中官吏,先治政冀州诸国,后散布河北。然如州牧、郡守、县令等主官,皆出洛阳敕令。前有先帝,西邸卖官,中饱私囊。更有甚者,为空置官位,不惜借黄巾洗地。

故先前蓟吏多“少吏”。今蓟王兼督四州,吏治自上而下,皆出(蓟)王命。换言之,上至州牧,下至斗食,皆由蓟王任命。

四州蓟吏弹冠相庆。

各级长吏,却望风解印去。

蓟王乃蓟国之君。今汉诸侯,皆为郡国。便是所谓“郡国并行”。如何能督四州。故董侯之意,蓟王以辅汉大将军,兼督四州事。

待融漓长成,与蓟王和亲。十夷王妃,鸳鸯十美,皆属“先入为媵(还记古羌婚检否?)”。

一言蔽之,蓟王“逢婚必媵”。已录《蓟法》。

自汉秦和亲毕。蓟王已有先言,“轻易不(和)亲”。

“父子气血相传,故曰‘血嗣’”。奈何后宫胡女盛而汉女微。诸夏女仙多不孕。少府女官,蓟王慎重避嫌。为平衡血嗣,王太后多择汉女入宫。然收效甚微。

甘后入宫,夙愿以偿。

四州之事,皆出辅汉大幕府。

先前,蓟王设南閣,主幕府人事。掌录幕府众官籍簿,举劾善恶,升贬任免,功过赏罚,诸如此类。如今权利更大,掌四州人事。

商定媵女人选,千秋三师,马不停蹄,亲入巴蜀,寻张姜子,说李真多。

墉宫玉女,珠玉在前。助西王母,重建西王母国。且蓟王号东父,已证大道。与之相伴,福莫大焉。料想,此去必无差池。

与秦后同。婚期亦定九月。九九重阳,姻亲齐聚。正当适宜。且足有数月备期,亦不仓促。

闻蓟王兼督四州,天下震动。

大河以北,除青州半壁。皆为蓟王所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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