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9 以道御术(1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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累日来,蓟王专开朝会,处理十县并入事宜。

左国令黄承彦,持芴先奏:“将作寺上报,无虑县东北,大辽水畔,另有大泽,广袤万里,不下雍奴薮。”

“竟有此事。”蓟王大喜。径三百余里之大泽,毗邻大辽水,若能圩田,其利之大,可想而知。

“此泽何名?”

“亦称辽泽。”

“许子远自奉我主,恪尽职守,万无一失。与先前判若鸿沟,是为‘南橘北枳’也。”儒宗言道:“既能公私分明,何患之有?”

“学生,受教。”徐干幡然醒悟。

儒宗循循善诱:“所谓‘道不同,不相为谋’。然何为‘道’?公道也。管子曰:‘是故官之失其治也,是主‘以誉为赏,以毁为罚’也。然则喜赏恶罚之人,离公道而行私术矣。’”

“以誉为赏,以毁为罚,乃‘私术’,而非‘公道’。”徐干拜服。儒宗之意,“官治”亦或是“吏治”,当以“公道”为准绳,而非绳之以“私术”。

“‘有道无术,术尚可求。有术无道,止于术’。以道御术也。”儒宗言尽于此。

蓟王这便醒悟:“凡境内泽薮,皆唤此名。”

“主公明见。”

蓟王这便定计:“可称大辽泽。”

二人拜服。

之所以有此疑虑。只因未分道与术,不辨公与私。

公道如何量化?

王法。

蓟王宫,灵辉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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