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5 秩位比同(2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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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秩位比同”,便是品秩与官位相同。升官自增秩,贬官必降秩。反之亦然。不可如前汉时,黄霸既贬为颍川太守,又降秩八百石。

“若为守令,又当如何?”见百官皆无非议,蓟王又问。

“臣,窃以为。可降秩一品。”正是右相耿雍,持芴跽奏。

“右相之意,如太守,守令秩比二千石。守城令,秩比千石。守港令,秩六百石。”蓟王言道。

“主公明见。”耿雍再拜。

蓟王遂问蔡少师:“蔡公,可知何为守令。”

蔡邕博学,常为注解。尤其对大汉官制,知之甚祥:“回禀主公。其意有二。其一,守,郡守也;令,县令也。宣帝时,极重守令。尝‘以为太守,吏民之本也。数变易则下不安,民知其将久,不可欺罔,乃服从其教化。故二千石有治理效,辄以玺书勉厉? 增秩赐金,或爵至关内侯,公卿缺则选诸所表以次用之。是故汉世良吏? 于是为盛? 称中兴焉。’亦因此? 初授守令,品秩皆低一等,不可领全俸。故其二? 乃称初授之长吏也。”

原来。前汉时? 品秩并不固定,随官员政绩优劣而变。初任守令,试用一年? 不得领全俸。如黄霸守京兆尹? 为二千石? 一年后增秩为中二千石。然待其被贬为颍川太守时? 又降秩八百石? 而太守本秩二千石? 后因政绩第一,再增秩中二千石。又如汲黯守南阳,秩二千石,因其为政清明,考绩优异? 增秩真二千石。诸如此类? 不一而足。

蓟王天生? 这便醒悟。所谓守令? 便是“代理长吏”。以一年为试用期,期满政绩合格,则转为正式。若不合格? 则贬为下官。

“诸位以为如何?”蓟王言“诸位”,乃是令殿中百官,各抒己见,畅所欲言。

“此当为少吏所循。”蓟王乾坤独断:“凡长吏,当直升为令,不必为守令。”

略作思量,右相这便醒悟:“主公之意,若前为长吏,积功擢升,当不必再为守令。譬如先为港长,港中户数、人口,皆达晋升所需,当直升为令,秩比千石。不为守令,秩六百石。”

“臣以为,或可一试。”辽海守郭芝,持芴跽奏。

“臣,附议。”薮东守乐隐,亦持芴而跽。

“臣等,附议。”百官无有异议。

“然,当如何施为?”蓟王居高言道:“如太守,秩二千石。城令,秩千石。港令,秩比千石。且凡蓟吏,皆因政绩优佳,方能擢升。岂有降秩之理。”

“主公明见。”国老席列,慈明无双持芴进言:“老臣闻,‘古诸侯皆义其位,视民如子,爱国如家,于是建诸侯之贤者以为牧,故以考绩黜陟(zhì),不统其政,不御其民’。凡我蓟吏,皆考绩黜陟。故老臣以为,‘秩位比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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