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26 天狗堕地(3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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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宫眼中忧思,一闪而过。先前,如张邈、陈宫等,皆劝吕布,不可自降身份,与麾下结亲。下妻魏氏,有弊无利。言犹在耳,刘氏入门。

试想,诸侯之女,心高气傲。岂能屈居人下。尤其下妻魏氏,出身寒门。其兄无非吕布麾下健将。唯恐,不能相容。刘氏入门,魏氏遭殃。

家和万事兴。若家中妻妾,争斗不休。必累吕布分心。恐为曹孟德所乘。

然二家联姻,亦是时势所趋。不可不为。

虑及此处,陈宫斟酌言道:“‘先入为主’,‘长幼有序’。将军,宜当‘小心谨慎’。”

妻妾尊卑有别,断不可乱。

“妻者齐也,与夫齐体,自天子至庶人,其义一也”。故秦法,“夫有一妻二妾,则刑聝(huò,左耳),夫有二妻则诛,妻有外夫则宫”。汉律,“坐乱妻妾位,免”。

再聘刘氏入家门,当不可为妻也。

“如夫人,可乎?”吕布问陈宫。

陈宫反问:“尊卑何如?”

吕布随口答曰:“公台,所言是也。”

乃问,如夫人,位比三妻,孰高孰低。

吕布言道:“如夫人者,(如)同夫人也。”

言下之意,刘氏女,当与发妻严氏位同。高于次妻丁氏,下妻魏氏。

陈宫又问:“丁、魏二夫人,岂无怨乎?”

吕布一笑了之:“何患之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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