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56 汉不苟同(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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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君常言,先利而后益。可谓,一语中的。

大佛寺马鸣菩萨亦言,『欲在佛前』。想必,与夫君所言,异曲同工。

心思千回百转,终归不出,椒风大殿。

北宫,瑞麟阁。

蓟王正细观,无上将军幕府,大司士携诸谋主所呈,《黎州策》。

皇上君流之前,将家国大事,悉数立定。亦为三年君流积势。

季汉家国同构,吏治健全。太上宫府,相辅相成,双轨并行。更有太皇范太后,临朝称制。另有太上公孙皇后,携五太后,执掌宫事。皇上此去,当万无一失。加之,多姆娜,青春年少,将将及笄。三载之后,正是二八嘉期。彼时横渠已通。谈婚论嫁,正可谓,“水到渠成”。

“何其急也?”秦后必有此问。

“非忧妾之私。乃虑汉之兴也。”多姆娜,如实作答。

“季汉何忧?”秦后遂问。

谋主之策,与皇上不谋而合。威服骠国,羁縻方国。并立一州,辅南左将军镇之。

所举参军,正是“閤下书佐,参军事”之法正。

“《黎州策》,甚慰朕心。”皇上笑言。

“夫君所行,天下棋局,可交众谋主矣。”马贵太妃亦笑。

“贵太妃,所言是也。”

“谚曰,‘家累千金,坐不垂堂’。皇上万乘之主,远赴苦寒之地。”多姆娜,言及落泪:“妾,不忍也。”

“‘法之不行,自上犯之’。”秦后感同身受,不由泪目:“夫君自罪,亦为季汉三兴也。”

多姆娜,知书达理,焉能不知。奈何,情根深种,心不由己。天生大帝,和光同尘。寻常女子,敬若神明。如多姆娜这般,名门娇女,耳濡目染。芳心暗许,自然而然。

皇上自罪,君流之期。琉璃天宫,闭口不言。

九九重阳在即。细思恐极。相聚只剩不足月余。今被多姆娜道破心声,秦后亦难自持。帝王之家,至上利益。儿女私情,一夕之欢,而已。不可否认。秦汉和亲,各取所需,利益所驱。然自入季汉家门,得皇上宠溺,又十月怀胎,存续血脉。秦后情深所致,已难言,唯利是图。季汉家门中人,又何尝不是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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