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七章 王禅进京(1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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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来也是,练拳的人一旦为官,心意就不纯粹,红尘大千,欲望迷眼,少有人能够跨出这个怪圈,时间一长,忘乎所以,却不知背后还站了一个主子,脖子上高悬一把快刀。

当然了,历史上那些为国为民,开疆拓土,在民族危亡之际,能够站出来抵御外辱的“英雄好汉”们,是绝对不在朝廷鹰犬的行列里的。

如是王禅这种人,半生练拳,求的就是一个心意通达,个姓十足,虽然不一定符合传统的道德观念,但一心一意,一旦在心中认定的事情,便百折不挠,心中自有自己的一番道理。

那就是宁向直中取,不向曲中求!!

在过去的年代里,尤其是明朝以后,武功拳法作为一种传承,许多的门派和拳师在收录门人弟子的时候,都是有很多的规矩的,这其中大多都有一条就是要求门人出师以后,不能加入官府,助纣为孽。

“什么叫做朝廷鹰犬?”一听到王禅说话,雷霆顿时满面涨红,声音炸雷一般响在耳边:“你有没有一点知识,现在都是什么年代了,社会主义,懂吗?是社会主义!咱们的国家是人民的政斧,加入国安就是朝廷鹰犬了?那叫为人民服务……你以为谁都能被加入国安序列呢,别不知道好歹了,我这是在帮你。”

雷霆猛力的哼了一声,胸膛剧烈的起伏着,可惜现在天气实在很热,否则肯定能看到这时候从他口鼻中间喷出的一团团呼呼白气。王禅的一句话实在是有些考验他的底线。

嗤!的一声轻笑,王禅扭头看了一眼雷霆,对他的话不置可否,只是淡淡说道:“唐牛是我打死的,如果洪门来寻仇,我自然会一力承担,这三天里,你只管解决了周林一家的麻烦就好,至于加入你们国安这事情,休要再提。三天后,一切顺利,我就把天罡石给你,其余的你就不用艹心了。”

“好好好!”雷霆狠狠盯了王禅一眼,猛一跺脚,从牙缝里生生挤出三个好字,然后转身就走,远远的传来最后一句话。

“你记住你自己说的话,两天以后,我再来找你,不过我也希望你好好考虑一下。自古以来练拳的人不计其数,连董海川,杨露禅那样的一代宗师,都要托庇于达官贵人之下,才能发展起来,你不过一个山野村夫,难道还真的自以为能比得过他们两位?身在公门好修行,总比一个人独自摸索前行的强。”

否则轻则废了武功,逐出门墙,重则直接杀了,要了小命。

而这固然是在一个特定的历史年代里,作为汉人们对于清朝政斧的一种“反抗”,并不具有普遍姓的意义,但时至今曰,这几乎都已经成了练拳人心知肚明,私下里都共同承认默许的一条规矩。

总之,江湖人的事江湖办,投靠了朝廷政斧,反过来再欺压同道的人,在王禅心里,那就是鹰犬。

正是因为如此,王禅这才对雷霆对他的这个提议反应如此剧烈,从小到大耳濡目染,受到的教育,都让他从心里往外不能接受雷霆的安排。

话音未落,电梯叮咚一响,雷霆头也不回的走了,只留下王禅面带冷笑站在原地一番思考。

鹰、犬都是古时候猎人在捕猎时协助猎人的帮手(指的是驯化过后的鹰和犬),引申到了现实里,就是指的是帮助朝廷欺压百姓、残骸忠良之士、助纣为虐,为非作歹的人。(注:老鲁这里说的朝廷,指的是封建王朝末期那些黑暗的时候,绝对和当今社会无关。)这里面有名门正派中的败类,为了荣华富贵而违背正义的江湖人士,想要飞黄腾达的绿林好汉等。

而在中国历史上,绿林好汉接受招安,而后成为朝廷鹰犬的例子确实不少,最有名的一个例子就是水浒传里的“及时雨”宋江宋公明,不过他的下场也是凄惨,到底遭了报应,一杯毒酒,命归西天。

正所谓是“飞鸟尽,良弓藏,狡兔死,走狗烹”,自古以来卖身投荣的“朝廷鹰犬”就没有一个有好下场的。

这倒不是故意危言耸听,而是一来投靠“朝廷”的人,必然一朝富贵,就要有所表示,立场不同,心意就有所不同,再没了从前人在江湖的自由自在,被人指使,干的都是仗势欺人的烂事,肯定就会招惹太多人的不满,“恩怨缠身”,免不了最后被人寻仇干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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