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四零章 BAU也有不擅长的案件(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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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图,貌似是事后FBI专家画的。)

因为作案手法的隐蔽和极远的狙击距离(普通人根本注意不到三四百米外停着的一辆普通轿车),虽然两人行事极为张狂,却依旧让警方和FBI束手无策。

又是“山姆之子”又是“DC狙击手”,在座众人或是扶着下巴,或是支起了脑袋,一个个显得头疼不已。

FBI迅速重新调查了那个酒馆的犯罪现场,先通过弹道比对确认案件的一致性,又在一本杂志上找到了默罕默德的指纹,这才成功确定了他的身份,并下达了通缉令。

这个时间段总共有14名受害者,7死7伤,其中有的出于仇杀,有的是为了抢劫,有的干脆就是单纯出于练习枪法和胆量的目的,穆罕默德让助手李·玛尔沃动的手。

然而让人感觉讽刺的是,穆罕默德的前妻自始至终都并未遭到枪击,他下手的第一个目标是当初一直怂恿他前妻离婚的闺蜜。

而一个有计划,带有其他目的的连环杀手,会有意或者无意的确保在自己的舒适区外下手。”

两人都是非裔,罗西的笔记中详细记录了他们的家庭背景,约翰·穆罕默德原来姓威廉姆斯,但在911之后,他出于对某人的崇拜,将自己姓改成了默罕默德。

其中就有提到,在前期阶段,穆罕默德真正的目标是他的前妻,目的是为了让警方认为她的死与那些被随机杀害的受害人一致,从而获取自己三个孩子的抚养权。

在通过抢劫等手段获得足够多的资金之后,穆罕默德购买了一把带有全息瞄具和双脚架的“大毒蛇”XM-15步枪和一辆1990年产的蓝色雪佛兰凯普锐斯轿车。

如果不是之后穆罕默德嚣张到了主动给警方打电话,声称警方遗漏了一起酒馆抢劫案,受害人数会上升到一个怎样的数量很难让人想象。

瑞德提到的“DC狙击手”在美国可谓是鼎鼎大名,在2002年2月份到10月份,从华盛顿DC(特区)到弗吉尼亚州再到马里兰州,爆发了一系列针对无辜路人的狙击案。

这种随机的连环凶杀案是警方最不愿意面对的,也是BAU小组能在其中发挥作用最小的案件,前期极少的线索,难以确定的作案动机,都给心理侧写带来了极大的不确定性。

而真正等到线索充分,侧写和行为预测都极为精准的时候,其背后是令人触目的案件数量和受害者尸体。

(本章完)

“DC狙击手”的受害人不分男女老少信仰肤色,袭击也不分白天黑夜,将刚刚经历过911的老美再次搅得人心惶惶。

这個连环杀人案和其他案件有所不同,凶手一共有两人,41岁的约翰·穆罕默德和他的娈童助手,只有17岁的李·玛尔沃。

所以当我们把他的作案地点用线连起来,他的大致活动范围也被基本框定了,这是通常意义上的地理环境侧写。

“那就让我们祈祷他只是将作案地区局限在曼哈顿岛上吧,如果是全纽约范围,那可真的是大海捞针了。”罗西叹了口气。

从2002年10月2日到24日两人被捕,约翰·穆罕默德和李·玛尔沃再度狙杀了10人,另外造成3人重伤,这期间重伤的三人有两人都被击中了躯干部位,因为军用步枪巨大的空腔效应导致切除了很大一部分面积的内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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