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4章 老乡?(2 / 3)

加入书签

丁钊又把丁香一再要求买铸铁工场的事讲了。

丁壮也记得那件事,那年香香才两岁多,哭着闹着要买那个铸铁工场。他没同意,被香香揪胡子把下巴都揪痛了,还一天没跟自己说话。

他思考片刻说道,“香香那么想买,就买吧。别说有用,就是没用,香香挣了这么多钱,她想霍霍等她霍霍。”

丁立春和张氏已经回来了,坐在东厢厅屋说笑。

丁香附在张氏的耳边说,“娘,爹爹要送你两颗最漂亮的祖母绿打首饰。”

他的脸上又浮现出一丝笑容,说道,“银楼掌柜出八百五十两银子想都买下,我没舍得卖。如今咱家有钱了,女人们也该有样好首饰。那十几颗碎渣六十两银子卖给银楼了,四十两是打磨这几颗石头的费用。”

丁香把祖母绿巴拉开。其中五颗一面是平的,另一面形状不一,为水滴形,方形,椭圆形,最大的比成人小指腹腹小一点,另几颗更小一些。两颗最小的滚圆,比黄豆还小点。

珠子嫩绿嫩绿的,晶莹剔透,似能绿进人的心里。

丁香爱极了。

丁壮把最小的两颗圆珠子捏在手里,“这两颗给香香做蜜脂香挂件用。”

张氏知道祖母绿有多名贵,摇头道,“娘就一个乡下妇人,要那么好的首饰作甚。卖了,给儿子闺女攒聘礼嫁妆。”

丁香一本正经地说道,“娘如今是富太太了,以后大哥二哥当了官,给你请封诰命,娘就是夫人了,当然要戴好首饰。”

说得张氏笑眯了眼。

兄妹二人去了南屋,丁立春拿出三本书,神秘地笑道,“我才知道,荀千岱的号为四海居士,署名都是荀四海,我跑了好几个书斋才买到三本。他的书特别贵,光是这两本编译的书就花了六两银子,都是爷爷给的钱。这两本送妹妹,这本妹妹看看就还给我,我留着。”

把另五颗交给丁钊,“最大的这颗和一颗小的给你媳妇打首饰,剩下三颗将来送给那三兄弟的媳妇,由你媳妇管着。”

说完这些,父子二人开始商量分家事宜。

先私下分,把分家文书写好,等丁壮死了再去衙门上档。

这是大黎朝的潜规则,许多人家私下都这么做,只要有契书有人证,官方一般都认可。

丁香回屋。

↑返回顶部↑

书页/目录

女生耽美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