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7【一步登天】(2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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凌霄先是一愣,然后笑道:“你怎么这样问?”

李艳春见凌霄如此模样,这才松了一口气,不过依旧心有余悸地说道:“他们说你杀人不眨眼,还给高衙内开膛破肚。”

这李艳春因为娇生惯养,因此在医馆学徒中间没少受欺负,加上他性格柔弱,又不敢反抗,因此什么重活累活,大家都会吩咐他来干。比如说这几天给凌霄送饭,还有这一次给凌霄送衣服,就都是他的差事。

看见李艳春张大嘴巴,傻呆呆地看着自己,凌霄不禁莞尔,他认出对方就是这几天给自己送饭菜,看见自己吓得比兔子跑的还快的那位。

李艳春回过神,看见凌霄赤着上身,雪光映衬下,身材虽然削瘦,却很是健美,尤其那肌肉在雪水的擦拭下,莹莹欲滴---

看见凌霄正在对自己发笑,李艳春不知为何,俊俏白净的脸蛋上竟然飘起一丝红晕。

他本就穿着一身医馆定制的雪白长袍,乌黑的秀发用银簪挽好,一阵风吹过,黑发起舞,白袍翻飞,矗立在白雪皑皑之中,竟比寻常女子还要楚楚动人。

与此同时,大宋境内,位居江、浙之间拥有2200平方公里面积的太湖。不但全部结冰且冰坚实的足可通车。寒冷天气把太湖洞庭山出名的柑桔全部冻死!

如此反常之天气,不仅让大宋百姓暗叹,奸臣当道,而这个所谓的奸臣,实际上就是刚刚被宋徽宗晋升为检校太尉的童贯。

凌霄对于这些消息是置之不理的,他依旧像往常一样,天还没亮就从热乎乎的被窝里面钻出来,然后沿着整个医馆跑上二三十圈,直到浑身冒起热腾腾的汗雾,这才脱掉外衣,用地上冰冷的积雪擦拭身体。

这样的情景,阿丑早已见怪不怪,凌霄只要没逼着他也做这样的事儿,比什么都强;只是那前来给凌霄送衣服的李姓学徒,却是看傻了眼。

这李姓学徒名叫李艳春,一个男子取一个女子之名,主要是为了容易养活。

旁边,蹲在地上被凌霄呵斥必须用粗盐抹牙的阿丑看见这一幕不有些发呆,撅着屁股,睁大眼睛,心道,“这哥儿长得也太俊俏了---简直比那些女的还要好看。”

凌霄见多了花样美男,还有阴柔男,对李艳春这种“美色”毫不在意,只是问道:“这次你为何不跑?”

李艳春冷不防凌霄会和他说话,竟然紧张的说不出话,一张俏脸越发的涨红。

凌霄没想到自己只是问一句话,对方会紧张成这样,难道自己是老虎?再说这人也太容易脸红了吧。

李艳春憋了半天,这才憋出一句来,“你……你不会杀我吧?”

这李艳春出身大户人家,家里是做珠宝生意的。他老爹是乡下一暴发户,家财万贯,田亩千顷,只是貌似坏事做得有些多,祖上缺德,一口气生了五个女儿,偏偏没有儿子。

好不容易求爷爷告奶奶,李老爹协同妻子小妾吃了不知多少求子汤药,这才有了老六---李艳春。

只是可惜,因为是汤药催出来的,这李艳春先天不足,从小就体弱多病,为此他暴发户老爹就给取名叫李艳春,小名“六丫”,希望好养一些,免得李家断了香火。

又因为算命的说这李艳春过于“柔弱”,不利于科举,最好能够学一些实用的学问。想来想去,李老爹就决定让自己这个宝贝蛋儿子来医馆学医。

理由很简单,第一,这里是医馆,自己宝贝儿子就算中途病了,也不怕,什么名医太医一大群,好药又是现成的,简直比住在家里还保险;其次,学医也可以入仕,万一自己这宝贝儿子做了什么劳子御前第一太医,也可以光宗耀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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